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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高中时除了不喜欢学习,什么都喜欢,打DOTA,玩滑板,踢足球,打篮球,搞乐队,等等,其中玩的还不错的就是DOTA和篮球,DOTA里面最喜欢用电猫,十步杀一人,事了拂衣去的感觉太帅,当时玩什么的第一原则就是要帅,其他都无所谓。
篮球也是,怎么帅怎么玩,主打得分后卫,学艾弗森的交叉步晃动过人,球进不进无所谓,但姿势必须得帅,现在想想真挺傻逼的,不过在当时说起来也有一批小迷妹,下了场就给我送水送纸巾什么的。
当然,想要玩得好,玩得尽兴肯定少不了一群好兄弟,一起打球,逃课到网吧刀一把,课间休息厕所里抽一根,晚上互相借下满了黄片的学习机学习一下,这些回忆真是既傻逼又珍贵,时间一晃到现在,结婚的结婚,生孩子的生孩子,一个个都正经了不少,但互相之间也疏远了不少,那种无话不谈的感觉也没了,但当时的感情绝对是真实的。
其中跟我关系最好的就是东子,这小子比我还喜欢玩,但玩的方向不一样,我喜欢帅的,他只喜欢女孩,三年间学校里的漂亮女孩不知道被他玩了多少个,但没办法,人家长得不错,家又有钱,听他说很少有需要他追的,都是倒贴。
那时候我跟妻子已经在一起了,一起吃饭,打水,东子跟那些女孩玩腻了就会跑过来粘着我俩,插科打诨,妻子虽然不反对,但总是事后警告我,说让我少跟东子玩,跟他玩太容易学坏了,我每次都是一本正经地保证,但说完就忘。
后来高考后他就跑国外去了,一晃多少年没见了?但这几天突然给我发消息说要回来了。
“老婆,东子明天回来,我去给他接接风。”
“在外面?”
“对啊。”
“不行,还是把他带家里来吧,我买点好酒好菜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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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预备816从第二十五章入v,谢谢读者支持~本书已写完,且已全文存稿,可放心食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道德经第四章林清,字见善,又唤安晚。隋瑛,字在山,又名遇安。少时是一场赶考中的邂逅,青年则是庙堂之上的争锋。相识多年,不过是一盏茶的时间。岁月无情,人更无情。皇权之下,身不由己官场游弋,生死瞬息。下雨了,林清的身子湿了,他思念隋遇安,可思念无用,爱也无用。林清可以不清,在山却不能在山同一目标,不同道路。林清实质正义,只要能获得真相,不在意如何获得真相。功利主义者。隋瑛程序正义,追求看得见的正义,每一步都要走得正确。道德主义者。书名出自是梦他松后追轩冕,是化为鹤后去山林。(辛弃疾)(朝堂,权谋,架空)因为签约了,做一个简单的说明1该文稍微现实,情感复杂(非常重要),建议年纪较大的读者或者对情感复杂接受度较高的读者阅读2本文无完美角色3角色行为勿上升作者4段评已开启,欢迎大家多多评论5若无特殊情况,一周六更,每天1800左右更新,周日休息隔壁预收—使臣清探花郎amp俄公爵乾隆我派出去的使臣怎么跟人跑了?叶卡捷琳娜大帝老东西别管年轻人谈恋爱!(求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