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开始陆续迎接秋季,而余榆在这个季节的广州里,似乎过得更加快活。 头天晚上和师姐几个喝了酒,竖日周末, 醒过来时头疼欲裂, 便趿拉着拖鞋,从冰箱里翻出一瓶电解质水。 阳台上的太阳花开得正好。 华南地区就适合养这个, 花期比在榆市都更长。 她瞥了一眼, 又投向阳台外的蓝天。 天空碧蓝如洗, 清透微凉的风刮进屋内, 淡淡的,像轻薄的纱。 喝完那口电解质水,又将它放回冰箱, 随后跑回房间里换好衣服,洗漱一通, 出了门去。 她习惯在周末备上些水果和速冻食品, 这样夜里回家,也能给自己煮点宵夜。 广州的夜生活一点不输榆市, 夏季凌晨十二点还能下楼去喝口糖水, 吃碗炒粉。但余榆害懒, 宁可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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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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