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甜妹奶茶更新时间:2025-11-07 02:18:23
国宝级糕点师明香穿到一本年代文里,成了文工团里那个有貌有才,却因嫉妒女主,而被打压了一辈子的炮灰。当初原主勉为其难答应了男主的恋爱请求,却被女主截了胡,最后反而是原主变成了人们眼里插足爱情的不要脸小三。明香:谢邀,渣男贱女请锁死。*明香在团长的撺掇下嫁给了一位军人。听说那人虽然看着英气十足,其实有隐疾。嫁给了一个这样的人,所有人都笑她进了火坑,等着看她笑话。却在她带着别人想都不敢想的财富,跟着升官好几级的丈夫从海岛回来时,看到了她的男人。丰神俊朗的男人手里牵着一个、怀里抱着一个、背上还驮着一个,都是漂亮萌娃。他笑得宠溺又温柔,贴心地给妻子擦汗。而那几个孩子,都和男人一个模子刻出来!*明香当初也不是特别愿意,但这个男人实在是长得太好看了!有隐疾?那正好,她还嫌生孩子危险,带孩子痛苦呢!关键这人不烟不酒不撩妹,又帅又温柔,还主动要求月月上交工资,为什么不嫁?就是随军海岛苦了点。明香本来是这么想的,直到她到了海岛看到了那一棵棵的大椰子、黄芒果、大荔枝,还有那随军海岛的有钱小媳妇。眼前浮现出自己做的椰丝奶球、杨枝甘露、荔枝冰露……会卖脱销的吧?*曾易青家里三代军功在身,想的念的都是报效祖国,次次相亲次次把人弄哭,在外就得了个有隐疾的骂名。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明香。小丫头愿意嫁给他,还总是安慰他不要在意隐疾的事,温言软语,眼里满是疼惜,漂亮的脸蛋让他看一眼就重了呼吸。隐疾?去他娘的隐疾!预收一:《七零美人随军北疆日常》 江飞叶从寸草不生的末世归来,回到了花红柳绿的七零年代。 正准备好好享受退休的日子,却已被继母替继妹嫁给了一位边防军人。 江飞叶走前那晚,继母喝着小酒偷着乐。 北疆天寒地冻,那林海雪原一年里有半年大雪封山,物资进不来,人出不去,连草根都没得吃,冻得面颊裂出一里地! 江飞叶命都不见得保得住,就有命回来,那张水灵灵的脸蛋可就毁了!再比不上她的亲女儿! * 江飞叶来到丈夫戍边的地儿。 一抬头就是广袤的深山野林,层峦叠嶂,光是树叶的色儿都红橙黄绿特养眼。下了雪后银装素裹又很仙。这让看惯了末世荒凉的她很是高兴,就这么住了下来。广袤林海物资丰富、神秘非凡,甚至有人说哪里埋藏了金矿。 她采菌子、挖灵芝、种人参`种木耳……养鸡养鸭养猫狗,逮兔子战野猪,棒打狍子瓢舀鱼……做一手香喷喷的青椒野生菌、铁锅炖大鹅、烤兔肉烤山羊……有了娃后她更是多了几个小跟班,成了军属院里备受崇敬的孩子王!关键那便宜丈夫也好,长得好看还是个军官,家里三代从军,身体好力气大,工资上交不作妖,只要在家家务就全包。江飞叶满意极了,跟着升了职的丈夫调出来时居然更水润了,气死继妈那一家! * 程林海的婚姻是战友介绍的,说实话就见了见照片,无所谓喜不喜欢。 可那姑娘嫌他戍边辛苦,不嫁了,要把自己的继姐嫁过来替她。被这样嫌弃,是个男人都会不舒坦。 所以等那位叫江飞叶的继妹嫁了过来,程林海并不热情。 他非常感激江飞叶愿意替嫁,可这么细胳膊细腿的漂亮小姑娘,又能在这里撑多久? 虽说如此,程林海还是把她当孩子宠,给足了尊重和自由。 直到有一天,熊瞎子袭击家属院,他那漂亮媳妇一巴掌把那畜生打趴下,程林海懵了。 哦,原来他媳妇儿并不娇滴滴。 原来他媳妇儿适应得很好,会带着大家进山捡菌子、逮兔子、打渔,还替国家探到了金矿! 她甚至有一身好功夫,带领当地村民自发站岗巡逻,抓住了好几个敌特,被上头嘉奖表扬,破格提拔进了机关当骨干。 程林海安心下来,不再压抑自己的热情。可他媳妇儿红着脸推开他:“林海哥,你最近是不是太粘人了,不是说我们的婚姻走个过场,互不干涉吗?” 程林海:“……”预收二:《年代文大佬们的团宠小厨娘》 沈芳琴刚穿到一本年代文中,就遭遇天崩开局。 亲爹讨工钱被工头打死,含冤未雪。 亲妈经不住打击卧病在床。 弟弟妹妹饿得跟野狗抢吃,一家人眼睛都冒绿光。 沈芳琴掀桌:还好我还有门厨师手艺,不然这日子没法过了! * 沈芳琴在街角支了个小炒摊,凌晨三点就出摊,晚上十点才回家,对客人热情周到,真材实料舍得放油。 辣椒炒肉,辣椒皮薄肉厚、椒小味香,五花肉肥瘦相间,肉片鲜嫩,吃得大汗淋漓心情爽,一点都有劲儿! 莲花血鸭鸭肉炒香,以小米椒、干辣椒、当地土线椒当佐料,出锅前浇上红艳艳的鲜鸭血,鸭血渗入到每一块鸭肉中,辣而不燥,美味鲜香! 您要是钱不够,就点个简简单单的清炒生菜,生菜脆嫩,咸味适中,一盘能下八碗饭! 明香彻底火了,家里也能顿顿吃上糙面馒头了,弟弟妹妹也有钱交学费了,自己也能买点好衣服了,还认识了很多好友。 可这毕竟没有店面不方便,而且挣得有限,不够她发挥,但店面又贵,明香颇为苦恼。 直到有一天,一个文质彬彬的高大男子来到了她的煎饼摊。 “芳琴妹妹,还记得我吗?我是冯逸飞,你的小万哥。” “谢谢你那些天救了我,先前谎报名字实属无奈,我跟你道歉。” “这次来就是想问问你愿不愿意开饭馆,我出钱,收益全归你,只要你让我去吃你做的饭就行。” 沈芳琴:“……” 冯逸飞? 这本书里最出名的那个冯逸飞,是那位风度翩翩但冷性冷情的京城首富! * 冯逸飞四岁成了孤儿,十六岁走街串巷倒卖老鼠药,二十五岁就身家百万,成了首屈一指的商业大佬。 在他跌宕起伏的人生中有个一个小插曲。 那段时间他被对家阴了,身无分文流落街头,饿得走路腿打颤,还得躲避对家的追杀。 有天他觉得他真的要饿死了,忽然看到黑暗中昏黄的一点灯光。 穿着白围裙戴着白头巾的女人站在灯下,面容恬静柔美,眼里盛满柔光。 她朝他走过来,毫不介意他的脏臭,用毛巾擦了擦他手心,把一碗饭菜放了上来。 “大哥,饿了吧?吃饭,不要钱。” 从此以后,那饭菜的味道便成了他记忆里最完美的味道。 * 沈芳琴以吃会友的例子有很多,这样的年代文大佬朋友她还有四个。 书里的霸气军官帮她爸讨回工钱不说,还让那些人缝纫机踩断腿。 香江影视协会的名艳女主席坐拥多家影视公司,拍电影是为了给她饭后消食。 温文尔雅的华国火箭第一人最喜欢替她监督弟妹学业。 顶级医院外科大佬亲自过来给她妈测血压。 每次,他们急不可耐吃完饭后就开始争。 争沈芳琴更喜欢谁,和谁更交心,谁更有资格给她幸福。 沈芳琴:…… * 有所人都知道,京市惟芳大饭店的老板娘沈芳琴年纪不大,来头不小。 她坐拥无数财富,却低调谦逊有礼,和所有人都能打成一片。 但你要看她脾气好欺负她,那你可就踢到铁板了。 她的水啊,可深呢! 七零随军海岛漂亮甜点师亲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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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行。 这人虽然有不地道的一面,但不过分,而且大部分时候还挺热心的, 对邻里街坊和他那些兄弟们都很讲义气。 关键是确实很有做生意的头脑。 做的卤菜还好吃。 不过明香也没特别关注他, 毕竟曾易青还蛮介意的。 他非说赵老三对她有想法。 真不知道怎么想的,人赵老三孩子都已经快要可以打酱油了。 总之, 明香没怎么注意赵老三这人,最近据赵老三的媳妇儿陆桂枝说, 他每天外头忙得很,许久不回家了。 没想到这才刚见面,就遇到这样的事儿。 明香眉头微微皱起。 不过这事儿也跟她没什么关系, 她也就不打算管。 她慢条斯理地把手里的卤鸭腿继续啃着,想着吃完再打...
星诺有一头毛茸茸的小卷发,是个乖巧可爱的人类幼崽,出生在一个普通人类家庭。爸爸温柔漂亮,大哥冷漠沉稳,二哥中二叛逆。他以为家里永远都是这么温馨平凡。直到有一天,他发现爸爸外出时拿着的刀,沾上了红色血液。大哥开的公司里,总会传来阴风阵阵的哀嚎,二哥这个中二少年,居然真的可以一拳揍翻鬼怪。家里也多了一位透明的其他成员,哄着星诺让他喊大爸爸。星诺害怕,拿着小木剑,露出自己齐整的小米牙,呼哈一声,踮着小脚丫,对着怪物戳戳戳。...
段评已开推推预收裙下臣女扮男装大理寺卿x神经大条穿越者平章政事家的大小姐黎霜,温婉喜静,蕙质兰心,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当朝大理寺卿,光风霁月,铁面无私,嫌犯闻名色变。二人的脾性风马牛不相及,谁会想到他们是同一个人无头诡案轰动长安,期限将近,黎霜只知凶犯神出鬼没。此关键时刻,一男子竟从天而降砸坏自己入宫的马车,还不知死活地闯进自己的院子。黎霜得知他叫裴晏,本想将他怪异的举动和近日凶案结合在一起。裴晏却主动以身入局,解了她燃眉之急。机缘巧合下,裴晏成了她唯二的暗卫。黎霜破案带着他,不重要的心事说与他,却从未真正信任过裴晏。因为,她听到过裴晏的心声好感度下降提示宿主,你的攻略对象黎霜对你的好感度下降百分之十。目前黎霜对你的好感度为–60%。黎霜好感度宿主攻略对象我她百思不得其解,多次明里暗里试探裴晏,可还是未懂其意。这个男人大大咧咧却心细如发。更令她震惊的是,裴晏三言两语就猜出了自己是大理寺卿。黎霜确实该杀。遂下药,警告裴晏要对自己大理寺卿的身份守口如瓶。敢告密,你就死。之后,他们联手破悬案,斗小人,默契无间。时日渐长,在裴晏以为自己的攻略任务即将完成时,许久未闻的系统提示音再次响起宿主,你的攻略对象黎霜对你的好感度为0。与此同时,黎霜带给他第二个坏消息。去公主府,做面首。裴晏好笑且无奈公主府面首我风波平息,黎霜想到了那个总在自己身边转悠的男人。再次相见,裴晏已华服加身,锦衣高马。小剧场1黎霜你以后就是福盈公主的人了,她会护你周全。裴晏(咬牙切齿版)你真舍得黎霜你只是我的暗卫而已,无所谓舍不舍得。然后,裴晏直接亲了黎霜一口。裴晏现在呢还只是一个暗卫吗小剧场2裴晏你爹娘要给你相看夫婿了。黎霜知道。裴晏那你要嫁谁大皇子,二皇子,周旭还是吴之恒总不可能是凌逸那小子吧黎霜关你什么事裴晏当然关我的事。黎霜裴晏我是说,考虑考虑我。双洁阅读指南1非穿越者视角。2男主很欠打(手欠嘴也欠)。3女主男主感情发展比较慢且不明显。4文笔一般,对话流。5探案篇幅少,破案和权谋逻辑存在一定漏洞。大盛的朝堂就是一个巨大的草台班子,朝堂上的一切党争都是雷声大雨点小,当背景看个乐呵就好欢迎指正,要看的大大给你们放一个脑子寄存处。预收裙下臣文案世道动乱,诸国逐鹿中原之心皆起。燕国势弱,为求庇护,燕王将唯一的女儿嫁与大魏三皇子霍辞。送亲的轿子从燕国宫门抬到大魏三皇子府,姜颂时忍耐万里颠簸,面容憔悴。没想到大婚之日,却未见霍辞一面。府内仆妇只道殿下时常在外征战,几月不归乃是常事。她婚前便知道,大魏有六位皇子。而霍辞是最不被人看好的一位,所以联姻之事才会轮到他。一月后,姜颂时终于见到了她名义上的夫君。霍辞对她冷淡又疏离,永远是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模样。他说既然你我被迫成亲,便约法三章。不多嘴,不多看,不添乱。姜颂时笑得温婉,表示她知道了。之后,姜颂时将王府上下打点得妥妥帖帖,府内仆从无一不喜爱这位王妃。大魏人人都说三皇子妃秀外慧中,是一位极好的妻子。姜颂时为了燕国,对霍辞无不体贴关怀,一心想讨他欢心。可这个男人似乎不为所动。一年里,姜颂时用尽浑身解数想感化这座冰山。可冰山寒凉,轻易不能融化。于是她感到疲惫非常,像是失了自己,不再故意迎合讨好霍辞。霍辞出征时,她送行的动作不再刻意温柔小意霍辞在书房处理公务时,也再未见她入内关心霍辞说他要纳小妾时,她也极热情地替他择选。他微眯了眼,打量身前这个王妃。明明一切未改,但又像什么都变了。属下殿下,王妃怎么好像变了一个人霍辞几日后,霍辞无意中看到站在街边采买的姜颂时。她巧笑倩兮,和身边那个陌生男子相谈甚欢。霍辞姜颂时回到气氛怪异的府中,猝不及防地被霍辞带回屋里逼问。他面带怒气,力气极大,像受了委屈却还是用浑身长刺包裹自己的刺猬那男子是谁姜颂时看着他的眼睛,还是如二人第一次见面时那样笑着不多嘴,不多看。约法三章,殿下可是忘记了...
周淮律在香山澳是位被高高捧起的贵公子。他宛如皎皎明月,尊贵到无人能触摸,也无人敢越界,温润像玉石,翩翩君子,绝世迷人。所以江枝也不可避免的喜欢上他,喜欢了近十年。终于处心积虑,费尽心机嫁给了他。只是婚后,他从未正眼看她,也不爱她。婚后第三年,她在新闻里看见他的白月光回国,照片里他的眼神炙热,她从未见过那种满腔爱意的眼神。江枝终于选择放弃,捂不热的心,她决定不捂了。她拿出离婚协议书递给周淮律的当晚,男人西装革履,居高临下的睨了离婚协议书五个大字,只问离婚?是有什么新的安排?他不问她为什么离婚,而是问她有什么新的安排。江枝就知,他从未视她为妻子。见他爽快签字,仿佛对他而言,她是一块烫手山芋。这一刻,江枝彻底死心。...
被困在志怪小说的荒凉鬼宅后,池白榆遭恶鬼缠身。那恶鬼皮相艳丽,却狡诈残忍,揣着阴毒坏心与她打赌若她能引诱住在偏房里的碍眼狐妖,让他心甘情愿地奉出心脏,就放她一条生路。当晚池白榆就见到了狐妖。与小说里常见的狡猾狐狸不同,那狐狸虽看不见,却温粹端方神姿高彻。待她客气,却又疏离,全无会奉出真心的模样。第一次引诱自然以失败告终。恶鬼开始手把手教她如何哄骗心脏,并将另一偏房里住着的男人作为试炼对象。那人竟与盲狐有着别无二致的皮相,但眼不瞎,疑心也重。他是披了画皮的骷髅鬼,若失败了,恐会扒了你的皮。恶鬼在她耳畔低笑,去吧,剖下他的心。...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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